档案安全保密制度

时间:2019-06-01浏览:3281设置

(一)存放档案必须有专用库房,库房必须安全、牢固,门窗要加固。

(二)档案工作人员和档案利用人员,都必须认真执行《保密法》及有关保密管理规定,增强保密观念,对涉密档案管理按国家涉密管理规定执行。

(三)档案库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室内;保持库房清洁,要有“十防”措施;经常检查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并及时排除。

(四)对接收入库的档案,应认真清点、核对,履行交接手续,并及时入库。

(五)明确不同密级档案的使用范围和借阅办法并严格遵守。

(六)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情况,做到帐、物相符;对破损或变质档案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补和复制。

(七)档案管理人员不准利用工作之便摘录档案资料,不准在私人通讯、谈话中涉及涉密档案的内容,不准任意将案卷带出档案库房。

(八)档案工作人员在调离工作前,必须将档案、资料逐件点交清楚,离职后对所了解的机密情况不得泄漏。

(九)各类档案一般不予借出。对确需借出的,要严格履行借阅审批登记手续。

(十)如发现有档案丢失或泄密情况,必须及时上报,立即追查,严肃处理责任者。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销毁档案。

(十一)为确保档案的安全,要做到人离档案馆,随时关门窗。

(十二)节假日及寒暑假前应重点检查库房门窗安全,清点档案并登记,催还借出档案,将所有档案全部归入库房。

(十三)非本馆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准进入档案库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