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发〔2016〕3号关于开展2016年“国际档案日”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6-06-01浏览:514设置

校属各单位:

2016年“6·9国际档案日”是全国第四个档案活动宣传日。根据苏档办〔201624号、徐档〔201633号文件要求,档案馆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国际档案日”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周主题

档案与民生

二、宣传周时间

201666日—12

三、工作内容

以普及民生档案和档案法律法规知识为重点,广泛宣传档案工作在服务中心工作、服务民生、服务文化建设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

1.组织参加徐州市“档案与民生”主题征文活动(详见附件:“档案与民生”主题征文活动说明,不另行文)。

2.张贴《档案与民生》、《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相关宣传挂图,普及民生档案和档案法律法规知识。

4.利用网站和大屏幕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宣传氛围,增强全员保护利用档案的意识。

5.在档案馆工作区域,依托墙体营造档案文化氛围。

6.鼓励引导师生走进档案、关注档案、利用档案。校属各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开展相关宣传活动,并积极参加“档案与民生”主题征文活动。

四、工作安排

1.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有关宣传“国际档案日”文件精神,在网上发布《关于开展2016年“国际档案日”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2.订购相关宣传挂图,做好宣传准备工作。

3.拟定档案馆工作区域墙面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

4.编辑“纪念6·9国际档案日宣传标语”,在档案网站发布。

5.与宣传部门联系,确保宣传周期间大屏幕滚动播放纪念69国际档案日宣传标语。

6.做好此次活动图片、材料的收集工作和宣传活动的总结工作。


档案馆

2016525

“档案与民生”主题征文活动说明.docx

档发 (2016)1号正文办公网地址:http://myu.jsnu.edu.cn/integration/integrationBean.jsp?id=1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