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档案和年鉴是记录我们学校发展历程的重要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中明确规定:不按规定归档或者不按期移交档案的属于违法行为。自2023年开始各单位立卷归档工作考核与学校年度考核同步进行。
2024年上半年度立卷归档工作即将结束,现将有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请工作岗位变动的有关领导和人员尽快将在原工作岗位上形成的应归档文件材料及时整理移交给单位兼职档案员。
2.尚未完成档案移交工作的单位请尽快做好相关归档工作。
已完成单位名单(排名不分先后):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校、党委统战部、纪委、工会、妇女联合会、团委、机关党委、关工委、武装部、校长办公室、人事处、教务部、科学技术研究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学生工作处、国际合作交流处、审计处、计划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基建处、保卫处、离退休工作管理处、对外合作处、学术委员会办公室、信息化处、招投标办公室、文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体育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商学院、江苏圣理工学院-中俄学院、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国际学院(学籍)、基金会、档案馆(博物馆)、继续教育学院、学报编辑部、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后勤集团、教学资源保障中心、党委宣传部(出版)、语言科学与艺术学院(出版)
3.未提交2023年年鉴资料的单位请尽快提交。
已提交单位名单(排名不分先后):党委办公室、纪委、派驻监察专员办、工会委员会、妇女联合会、团委、关工委、校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教务部、科学技术研究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学生工作处、审计处、计划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基建处、保卫处、离退休工作管理处、学术委员会办公室、信息化处、文学院、语言科学与艺术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公共管理与社会学院、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地理测绘与城乡规划学院、体育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传媒与影视学院、商学院、江苏圣理工学院-中俄学院、智慧教育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学院、敬文书院、科文学院、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继续教育学院、学报编辑部、后勤集团、大学科技园、汉园宾馆、附属实验学校、孟子学院、语言科学与艺术学院(出版)
4.各学院归档时请将2024届毕业生照片纸质版、电子版一并移交。
5.截止时间:2024年6月25日。
6.近期会将各单位提交情况反馈分管领导。
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能够及时、高效地完成档案和年鉴的收集工作,为学校的长远发展留下宝贵的历史资料。如遇到任何问题或困难,请及时与档案馆联系。感谢大家对学校档案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档案馆
2024年6月19日